
建筑垃圾資源化是指以建筑廢棄料為原料進行再生產品制造。建筑廢棄料包括有廢棄的混凝土、磚、砌塊、沙灰為主的建筑垃圾,不包括建筑棄土。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夠改變傳統的建筑垃圾處理模式,形成循環使用模式,讓建筑廢棄料得到合理利用,減少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同時做到對建筑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再利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包括物質回收、物質轉換、能量轉換三個方面。

建筑垃圾資源化的意義可以從環境和經濟兩個維度上來考慮。
環境維度:建筑垃圾經資源化利用以后,排入外界的垃圾量減少,占用的土地面積減少,同時排入環境中的有害物質隨之減少,相應對土壤的破壞力也會降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另一個明顯的環境效益就是節約垃圾填埋場空間,1t的可再生物將節約近0.6m³的填埋空間。以此計算,國際再生聯合會就得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每年將近節約6億m³的填埋場空間。
經濟維度:建筑垃圾資源化,不僅有著巨大的環境效益,還將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假設2020年我國新產生建筑垃圾50億噸,這些建筑垃圾如果能夠轉換為生態建材,創造的價值可達到1萬億元。然而,我國目前從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企業不多,全年再生利用率較低,而歐盟國家每年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率超過90%,日韓更是達到近97%。

要實現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需經收集、運輸、分選、轉換和最終處理、處置等三大系統。該系統可以分為兩個過程,前一個過程是不改變物質化學性質,直接利用或回收利用資源,即通過破碎、分選等物理和機械作業,回收原形廢物直接利用或從原形廢物中分選出有用的單體物質而為再生產原料;如回收空瓶、空罐、家用電器中有用零件等,通常采用手選、清洗,并對回收廢物進行建議修補或凈化,回收再利用。回收金屬、玻璃、廢紙、塑料、橡膠等,多采用破碎、分離、水洗后根據回收材料的性能,采用機械的、物理的方法分選后,使廢物原料化再生利用。后一種過程是通過化學的、生物的、生物化學方法回收物質與能量。因此,實施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只有根據建筑垃圾的數量、組成、性質和垃圾的物理化學特性,正確地選擇各種單元操作技術,才能實現經濟、有效的資源化。

后一種過程又可分為以回收物質為目的和以回收能源為目的兩類系統。前者是使用化學、生物法的原料化、產品化,實現物質再利用。后者進一步分為可貯存、可遷移型能源及燃料的回收系統和隨產隨用能不貯存型能源回收系統。可貯存、可遷移型能源及燃料的回收系統將廢料中的有機物進行熱分解,用來制造可燃氣體、燃料油及炭黑,或靠破碎、分離去除能不燃物制造粉煤;隨產隨用能不貯存型能源回收系統將城市垃圾燃燒發電、產生蒸汽、熱水等直接使用。